一、复试工作办法:
(一)进入复试考生的要求及复试分数线
经济学院复试考生必须达到学校及学院规定的最低控制线要求,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的复试比例为1:2。根据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经济学院复试分数要求如下:
1.普通招生计划各专业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1)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0分;
(2)业务课1、业务课2成绩均不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的政治理论加试成绩不低于60分。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1)外国语成绩不低于30分;
(2)业务课1、业务课2成绩均不低于50分;
(3)同等学力考生的政治理论加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对口支援计划、普洱学院对口支援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的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研究生院发布,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确定并负责公布,公布的复试考生参加我院的复试,拟录取名单也由研究生院确定。
(二)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原则
1.复试考生需达到复试分数线,按照报考导师的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的复试比例为1:2,1:1等额复试仅限于上线人数与实际招生人数相等的情况。
2.根据复试成绩合格考生的最终成绩,按照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导师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列入拟录取名单。若导师无上线考生或复试成绩不合格,实行专业内调剂,一志愿录取完毕后,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录取。
(三)复试报到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于2019年5月6日上午9:30—10:30到中央民族大学文华楼西区1227会议室报到(所需材料见(四)报考资格审核)。
(四)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重点核查考生的学位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鉴定是否合格。查验考生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生证注册信息)、身份证件,并留存考生的学位(已毕业考生)或学籍(应届硕士生)认证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进入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位(学籍)审核、不能按期取得学位证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
报考资格审核时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已经毕业考生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研究生的学生证原件。
(2)已经毕业考生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认证报告获取途径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3)《2019年报考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注:《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及相关认证报告详见校研究生院公布的《中央民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获取途径(http://grs.muc.edu.cn/yjsyzsw/info/1069/2374.htm)。
(五)复试
复试按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二级学科进行,主要形式为面试+笔试:将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笔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一般不应超过95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进行专业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须不同于初试业务课)。每门课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各3个小时。
面试过程中,可适当对考生的道德、心理方面进行考察(如了解考生对自己优缺点的认识、家庭状况、人际关系、考博动机、职业规划等),考察结果仅作为复试成绩的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不作为录取依据。
复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一
(六)体检
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要求,2019年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体检。
时间:2019年5月8日上午8:00-10:00
地点:中央民族大学校医院保健科
备注:需空腹,考生到体检现场缴费
二、最终成绩的计算及相关要求
考生最终成绩由以下三部分加权合成:
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10%。由招生导师根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报考材料评分。论文、陈述书、推荐信三项缺一即不合格,三项得分不低于50分者为合格。
初试总分:初试科目为外语和两门业务课,各单科成绩均须达到学校制定的分数线。外语成绩计入总分。初试总分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50%。
复试总分:复试总分为百分制,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40%。复试项目中的面试、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分,且单科不低于60分为合格。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和复试中的加试科目每科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且不计入总分。
三、成绩公布
在复试工作完成以后,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的最终成绩,公示期为三天。
四、保密工作
复试面试、笔试试题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密封要求:复试试题命制完成应装入密封袋并密封;复试过程中启用试题时应在考生和复试组成员(或监考老师)的共同监督下拆封;笔试考试的答卷应于考试后立即组织专人进行密封处理。
考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在未正式公布前,属内部保密工作事项,不应向非指定工作人员透露。
考生身份证号、通讯方式等信息属考生重要个人信息,供相关工作人员使用,不得对外公布。
五、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经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各复试小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闫妍副书记巡视各面试小组的复试工作。
3.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复试成绩公布2日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复试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院系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4、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监察处电话:68933192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68938708
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933674
经济学院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