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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人]:武莹 [发表时间]:2026-03-21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经济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对进入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

(一)普通招生计划(统考)

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考生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中央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一志愿复试名单”为准。

(二)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分数线由学校单独划定,具体分数线和复试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为准。

二、拟招生名额

(一)学术型各专业拟招生名额(普通招生计划)

1.理论经济学计划招收27人(含推荐免试生10人)

2.应用经济学计划招收29人(含推荐免试生12人)

(二)专业学位硕士拟招生名额(普通招生计划)

1.金融计划招收95人(含推荐免试生13人)

2.国际商务计划招收43人(含推荐免试生7人)

3.税务计划招收30人(含推荐免试生9人)

4.数字经济计划招收30人(含推荐免试生3人)

注:各专业最终的拟录取人数以学校研招办实际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

三、报考资格审查

(一)审查项目

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审查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

(二)资格审核留存材料(现场提交)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报到现场查验原件)

2.初试准考证(报到现场查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明

应届生:(1)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

往届生:(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4.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1),需加盖公章

5.中央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需手写签字。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7.定向就业考生的协议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本人将本人签字、定向单位签字盖章的一式三份原件协议书邮寄至学院(地址附后,仅接收顺丰邮寄,不接收其他邮寄方式,请留存好邮寄凭证,材料若丢失责任自负)。

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现场提交,同时将扫描件电子版上传至复试平台系统(https://yjszs.muc.edu.cn/)。

四、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形式:综合面试

(二)复试内容及流程

1.面试环节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考核和外国语考核。专业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综合分析及科研创新能力等,外国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外国语听、说能力,成绩计入面试成绩。

2.面试流程

(1)每位考生时间为20分钟。复试秘书负责计时,时间一到面试即刻停止。

(2)考生进入考场后抽签回答问题,回答结束后请说“回答完毕”。考生若明确表示已全部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考核。

(3)复试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成绩采取百分制,其中专业考核占80%、外国语考核占20%);取复试组成员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终综合面试成绩。

、复试环节有关要求

(一)复试差额比例

一志愿过线人数充足的全日制专业,按照招生指标的120%的复试差额比确定复试名单(确定复试名单时小数点按照往前进位的原则);一志愿过线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指标数的专业,按照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当复试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多名考生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可将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都列入复试名单。

注:专项计划和单独考试考生不计算在复试差额比内。

(二)成绩计算及公示

1.复试成绩计算

考生复试成绩(百分制)=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100%。

2.最终成绩计算

一志愿考生(含所有专项计划),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

3.复试成绩公示

复试成绩将在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官网(https://eco.muc.edu.cn/)进行公布,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向研招办报送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s.muc.edu.cn),公示期为7天。

六、复试安排

(一)现场报到和资格审核(3月2728日

(二)综合面试时间、地点(3月28日—29日)

备注:参加面试请携带6份本科成绩单复印件和6份个人简历(每份1页)

七、复试录取工作要求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分专业(方向)排名择优录取。

(二)同一专业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最终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同时,依据初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最终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分等三项成绩均相同时,依据初试业务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为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复试成绩、最终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百分制)不能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合格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s.muc.edu.cn),公示期为7日。

(五)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

(六)复试录取期间、新生入学期间严禁学生修改个人信息。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复议与监督

(一)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接受考生复议和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二)复试监督方式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复试督导组电话:010-83874649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邮箱:68932544@163.com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10-68933192

九、其他事宜

(一)为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利益,学院从不举办或参与任何形式的复试辅导班或培训班,也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以学院名义举办各类复试辅导班或培训班。学院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考生在复试时需缴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次,考生登录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完成复试费缴纳,并截图保存好缴费相关凭证。具体缴费事宜以研究生院公布的通知为准。

(三)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学院。

(四)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五)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拟录取名单。

(六)我校2026级硕士新生原则上入住学校丰台校区。

(七)资格审核留存材料原件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文华楼西区12层1223室),010-83870751。

(八)参加复试的考生可刷身份证进入海淀校区。

(九)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3870751

联系邮箱:mucjingji@163.com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研究生院招生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202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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