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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人]:张鸥燕 [发表时间]:2022-04-15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经济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际,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

(三)坚持招生信息公开,即坚持“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

(四)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在对考生综合素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考察考生对专业能力、创新思维以及对具体研究方向把握的程度。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集体审议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名单、调剂录取等重要事项;成立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技术服务保障组,为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提供技术保障支持和联络协调等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落实综合考核。

(二)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督导组负责督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保障综合考核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三)学院成立2022年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笔试命题组、阅卷组、综合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组”),负责落实综合考核的具体工作。

三、综合考核准备工作

(一)综合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1.综合考核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线上笔试+面试。

2.时间安排

(1)学院发布《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2022年4月16日(周六)。

(2)学院组织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2022年4月25 -26日(周一至周二)。

(3)学院公示最终成绩(5个工作日)并向研究生院上报拟录取名单:2022年5月15日前。

(4)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二)综合考核组成员的遴选与培训

1.学院按二级学科成立综合考核小组,每个考核组至少由5名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组成,设组长一人。考核组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对考生进行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考核。

2.学院因考生较多,分为两个考核组,各考核组的考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同组考生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排序,公布考生顺序的时间不早于综合考核前一个小时。

3.国内中高风险区域、境外回京未按要求完成隔离的教师,身体出现咳嗽、发烧、乏力、腹泻等异常情况的教师一律不安排综合考核工作。

4.考核组配备秘书,秘书由学院在职人员担任,负责做好综合考核现场计时、考试记录等工作,对综合考核现场突发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

四、综合考核工作程序及具体工作安排

(一)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根据《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经过形式审查、导师审核评分、专家评分等程序确定了考生的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外国语合格考生的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按照1:3的比例择优差额选拔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若合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但不足综合考核差额比的导师,可以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综合考核名单,等额综合考核仅限于合格人数与实际招生人数相等的情况。综合考核名单将公布在学院网站上。

(二)报考资格复审

1.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请登录“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 (http://grsjy.muc.edu.cn/)提交《2022年报考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考生)、学位认证报告(往届硕士考生)、《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骨干考生提供)的电子版,并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邮寄给学院(学院地址附后)。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交时间:电子版材料请于2022年4月23日前完成上传,纸质版材料请于2022年4月24日前寄至学院(以邮戳时间为准)。

2.学院将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重点核查考生的学位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鉴定是否合格。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位(学籍)审核、不能按期取得学位证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笔试

1.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科基础理论、经济学学科前沿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

2.笔试时间:2022年4月25日(周一)18:30-21:30,时长为3个小时

3.笔试形式:另行通知

(四)综合考核面试

1. 考核组负责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术研究经历和科研背景、知识结构、对学术前沿知识的把握程度;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能力;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综合评价考生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

2. 面试考核由考生从试题库中抽取题目、专家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专家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3.综合考核面试时间

专业方向

分组

面试时间

面试信息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第一考核小组

2022年4月26日

9:00-17:00

另行通知

第二考核小组

2022年4月26日

9:00-17:00

另行通知

4.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考核组成员独立打分,取平均成绩作为面试成绩。

5.面试线上系统

(1)面试主系统。学院确定腾讯会议为远程线上面试主系统,请考生提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APP,并熟悉软件的使用。

(2)面试备用系统。学院确定Zoom为远程线上面试备用系统,请考生提前下载安装Zoom APP,并熟悉软件的使用。

6.综合考核面试前的准备

(1)综合考核考生工作群。考生加入学院建立的官方考生综合考核工作群(详见《经济学院关于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加入QQ工作群的通知》)。主动告知自己的复试场地、网络环境、复试电子设备准备情况,如有疑问要及时向招生老师咨询,如确有困难及时与学院沟通。

(2)主动配合学院做好面试系统的调试、演练工作。

(3)做好远程线上面试软硬件等的准备和测试。考生要提前准备符合“双机位”线上面试的设备和环境。准备好带有高清摄像头且电量充足的电脑1台和带摄像头的手机1部(或2部手机),确定独立安静且4G网络良好的复试地点。根据需要准备外接麦克风、摄像头、手机支架、音箱设备。

电脑用于正面线上面试,手机用于背面视频全场面监控,视频监控的设备应置于考生斜后方1.5米左右,考试过程中不得转换考试界面,不得缩屏,不得人为中断任何一台设备,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作弊,不能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像,不得将考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

(4)身份确认。考生进入线上面试考场前(候场区),学院将通过“人脸识别” “人证识别”,综合比对相关数据库,进行对考生身份确认,考生应配合学院及复试小组做好身份确认工作。

五、最终成绩的计算

考生最终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考核成绩的50%,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分别占最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成绩=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50%+综合考核成绩×50%。

六、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成绩在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官网(https://eco.muc.edu.cn/)进行公布,包括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已公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综合考核成绩提交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http://grs.muc.edu.cn)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七、考生在综合考核过程中的违纪违规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对综合考核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不得将考核过程和考核内容发送到互联网上,否则按照考试违规处理,取消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在考试过程中,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综合考核、录取资格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综合考核、录取、学习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于违纪违规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于定向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八、录取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按照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最终成绩及招生计划,分导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

(二)若导师最终成绩合格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可在本专业内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原则调剂。第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经考生本人同意,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到本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名下。若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均合格,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综合考核不合格,可以录取调剂考生。

(三)最终总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当最终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最终总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据导师审核评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最终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导师审核评分等三项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依据专家评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拟录取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最终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五)2022年学院录取定向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援疆博士师资”考生)比例不超过普通计划招生总数的20%。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综合考核者;

2.导师审核评分成绩、专家评分成绩、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九、监督和复议

(一)学院严格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录取全过程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对招录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成绩负责。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招办)提出申诉。

(三)对招生考试录取中出现重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根据《中央民族大学“师德一票否决”实施办法》《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等构成犯罪行为的直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刑事责任。

(四)综合考核监督举报电话

1.经济学院综合考核督导组电话:010-68932942

2.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2544 68938708

3.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8939003

(五)经济学院复议邮箱:minzujingji@163.com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二)本细则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三)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10-68933674

联系人:张老师

学院地址邮编:北京市海淀区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文华楼西区12层1225+1室),邮编:100081。

(四)本细则最终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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